石家庄找房邦 > 石家庄资讯
征信机构不得过度采集信用信息!征信业将迎来新规!
2021-01-14 11:55 来源:找房邦

我国征信业进入快速发展的数字征信时代,但由于缺乏明确的征信业务规则,导致征信边界不清,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不断出现。近日,找房邦小编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获悉,为规范征信业务及其相关活动,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,人民银行起草了《征信业务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对信用信息和征信业务做了明确规定。

在信用信息采集方面:

  • 征信机构采集信用信息,应当遵循“最少、必要”的原则,不得过度采集。
  • 征信机构不得以下列方式采集信用信息:
    (一)以欺骗、胁迫、诱导的方式;
    (二)以向被采集的个人或企业收费的方式;
    (三)从非法渠道采集;
    (四)以其他侵害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方式。
  • 征信机构采集个人信用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,并明确告知信息主体采集信用信息的目的、信息来源和信息范围,以及不同意采集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等事项。

在信用信息使用方面:

  • 信息使用者使用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信息,应当用于合法、正当的目的,不得滥用。
  • 信息使用者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应当有明确、具体的目的,按照与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,超出约定用途的,应当另行取得同意。

此外,征求意见稿还对信用信息安全和跨境流动进行了规定。

免责声明:凡注明“来源:找房邦”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,版权均归找房邦所有,未经授权不得转载;已授权使用的转载需注明出处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 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,也不代表找房邦赞同其观点。
如需转载使用,需取得本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。联系方式:shangwu@zhaofang.com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