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8日,找房邦小编获悉,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光华路(工人街-解放大街)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。
内容显示,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由区政府组织实施的光华路(工人街-解放大街)项目确需征收该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、构筑物,根据国务院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和《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》的规定,经区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摸底、征询意见、研究论证及风险评估,现作出征收决定。
根据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光华路(工人街-解放大街)项目出具的征收用地红线图,确定征收范围(详见项目征收用地红线图)。征收主体为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。征收对象为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各类房屋及附着物,构筑物等。房屋被依法征收的,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。
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,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,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,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,完成搬迁。
被征收人如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,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,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